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在必一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工作職責包括: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黨組織、黨員幹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的情況。
(二)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監督、檢查黨組織、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必一決策部署、院規院紀的情況。
(三)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黨員幹部的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宣傳教育等工作,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四)履行監督職責,嚴肅執紀問責,監督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監督黨員領導幹部落實“一崗雙責”,從嚴正風肅紀,強化作風建設。
(五)協助必一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情況,及時向必一黨委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六)受理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政紀的舉報、控告和信訪問題。根據幹部管理權限,檢查和處理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與其它重大問題。
(七)按照必一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部署,結合必一實際,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懲處並重的廉政風險防控製度體系,做好源頭治理工作。
(八)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定期開展理論政策學習和業務培訓,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素質和能力。
(九)完成必一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付的其他任務。